刚转正公司就要我离职,这合法吗?
我刚转正没几天,公司突然通知我离职,也没说具体原因。我很懵,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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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刚转正公司就让员工离职,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 一种情况是,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那么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公司在招聘时明确公布录用条件,并且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未达到这些条件。例如,公司规定销售人员转正前需要完成一定的销售业绩,而你未能完成,且有相关销售数据为证,那么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另一种情况,如果公司没有上述法定理由,仅仅是随意辞退你,那么公司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因为你刚转正,工作不满六个月,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你半个月工资二倍的赔偿金。 所以,你可以先和公司沟通,了解公司要求你离职的具体原因。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理由,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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