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希望我马上离职,这合法吗

我在公司工作,现在公司突然跟我说希望我马上就离职。我有点懵,不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平时工作都挺认真负责的,也没有犯什么大错,想知道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让我马上走,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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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希望员工马上离职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因特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让员工马上离职,这种情况下是合法的。 其次,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就要求员工马上离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那么用人单位要求员工马上离职也是合法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要判断公司希望员工马上离职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仔细分析自身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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