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公司让我主动离职该怎么办?

我处于试用期,公司突然让我主动离职,我很迷茫。不知道公司为啥这样要求,也不清楚自己该如何应对。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要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要是公司坚持让我走,我能争取到什么补偿。
展开 view-more
  • #试用期
  • #主动离职
  • #劳动合同
  • #劳动仲裁
  • #经济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试用期公司让你主动离职,首先别慌,要清楚自己是有合法权益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公司不能随意让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不属于这些情况,公司强迫你主动离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和公司沟通,问清楚让你离职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二是审视自己在试用期的表现,对照公司的录用条件和规章制度,判断公司要求是否合理。要是你认为公司要求不合理,侵犯了你的权益,你有权拒绝签辞职书,继续正常工作。如果公司还是坚持让你走,你可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要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