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被迫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在试用期,最近公司找了个理由要我离职,感觉挺莫名其妙的,心里很委屈。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试用期内被迫离职的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经济补偿?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展开


试用期内被迫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一些特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不属于上述这些情况,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比如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或者没有合理合法依据就要求员工离职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试用期一般较短,通常不满六个月,所以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一般是半个月工资 。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辞退试用期员工,那么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