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以兼职入职是否违法?


公司让员工以兼职入职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兼职”和“全职”在法律上的区别。全职员工一般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他们通常需要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长期、稳定地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兼职通常指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如果公司原本招聘的是全职岗位,却让员工以兼职形式入职,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公司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比如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提供法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那么这种做法很可能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兼职名义让全职员工入职,可能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公司确实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并且双方就兼职事宜达成了一致,签订了相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以兼职入职就是合法的。例如,员工实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工资也按照小时计算等。 所以,当遇到公司让以兼职入职的情况时,员工要仔细审查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是否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同时要注意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认为公司的做法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