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发现公司是按照上一年度我的平均工资来给我缴纳社保的。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知道公司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是不是有相关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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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里的关键概念。“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指的是职工在过去一年里所有收入的平均值,这里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社保则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同时,《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规定,缴费基数是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这意味着,公司按照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缴纳社保,是在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这样做能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员工未来在享受社保待遇时,其待遇水平也能与自身的工资收入情况相匹配。如果公司不按照这个规定来缴纳社保,比如故意降低缴费基数,这就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通过向社保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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