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28年辞职有赔偿金合法吗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28年了,最近打算辞职。但我又担心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没有相应回报,所以想知道要是我辞职的话,能不能拿到赔偿金,这种要求是不是合法的,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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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普通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意味着员工自行决定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辞职是可以获得赔偿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又或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等,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和劳动者协商好,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补偿。 三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 四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五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是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如果您是工作28年,属于上述特殊情况辞职,那要求赔偿金就是合法合理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您工作28年,若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2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主动辞职要求赔偿金就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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