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协议不是房主签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之前看中了一套房子,和卖家签了定金协议,但后来发现签字的不是房主本人。我现在很担心这个定金协议还有没有效,我交的定金会不会打水漂,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不是房主签的定金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呢?
展开


在法律上,定金协议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协议。当定金协议不是房主本人签订时,其效力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签字人是得到了房主的合法授权,也就是房主委托这个人来签订定金协议,并且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下定金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也就是说,虽然不是房主签字,但因为有合法授权,就相当于房主自己签的,协议对房主有约束力。 其次,如果签字人没有得到房主授权,那么这就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签订的定金协议,在房主没有追认之前,效力是待定的。要是房主事后认可了这份协议,那么协议就有效;但如果房主不认可,那么协议就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最后,如果签订协议的人让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定金协议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比如签字人持有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使对方有足够理由认为他有权利签订协议。 所以,定金协议不是房主签的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签字人是否有合法授权或者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