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N+1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公司说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听说有个N+1的赔偿标准,就想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到底会不会按照这个N+1来赔偿我呢?想了解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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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赔偿N+1 。 首先来解释一下N+1的含义。这里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1”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时,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以下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N+1的赔偿:(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不过,如果是其他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等合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等,不一定会有N+1赔偿。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一般只支付N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无故辞退员工,那么用人单位需支付的赔偿是“2N”,也就是双倍的经济补偿。所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赔偿N+1,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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