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就一定需要赔偿两倍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这种情况公司要赔两倍工资。可又有人说不是必然的,我就有点疑惑了,想了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用赔两倍工资,想弄清楚这里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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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并不一定就需要赔偿两倍工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未按法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存在多种例外情况。 在一些特定身份关系中,即便未签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比如合伙人,他们依据合伙协议提供劳动并享有盈利分配权;法定代表人,其本身代表企业;董事长若与公司是委任关系;总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这类负责公司人事管理的人员,若未签合同原因在其本人且未书面要求公司签订的 。还有未成年人员、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在校学生(一般情况)、未取得就业许可外国人、挂靠的司机、非全日制用工等,通常也不适用双倍工资赔偿。 另外,合同期满约定或法定延续的情况,原来劳动合同条款不变,无需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二倍工资责任。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合同期满自动延续,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同时,如果劳动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碰瓷入职”故意不签劳动合同且多次索要双倍工资,或者目的不是建立真实劳动关系,比如为获取商业秘密等,双倍工资请求大概率不被支持。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相关概念: 委任关系: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比如公司与董事长之间可能存在这种关系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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