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社保赔偿后单位还需要赔偿吗?
我亲人因工死亡,社保已经进行了赔偿。我不太清楚,在社保赔偿之后,单位是不是还需要进行赔偿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单位还有没有其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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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社保赔偿后单位是否还需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的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般来说,大部分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就完全没有赔偿责任了。 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单位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工亡后,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赔偿金额减少,那么差额部分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补足。例如,职工的工资是每月8000元,但单位只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项目时,就会因为缴费基数低而减少,这部分减少的赔偿就应由单位承担。 此外,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导致职工工亡,除了工伤保险赔偿外,单位还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比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维修和更换,最终导致职工死亡,那么单位就要对其侵权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工亡社保赔偿后单位是否还需赔偿,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等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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