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时间晕倒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晕倒了,现在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不知道法律上对于上班时间晕倒认定工伤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清楚自己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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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晕倒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上班时间晕倒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特定情况下,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上班时间晕倒,是因为工作强度过大、工作环境恶劣等工作原因导致的,例如长期加班劳累、在高温有毒环境下工作等,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条款,这里的“伤害”可以理解为因工作引发的身体突发状况。 然而,如果晕倒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比如是自身的疾病突发导致的,那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工伤。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也有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如果上班时间晕倒,因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 所以,上班时间晕倒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晕倒的原因是否与工作相关,以及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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