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期间是否仅具有交接的义务?
我打算离职了,公司说离职期间我就只有交接工作的义务。但我感觉不止这些吧,可又不太确定。想问问大家,离职期间真的就只有交接这一项义务吗,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我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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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职期间,员工并非只有交接的义务,还有其他方面的义务需要履行。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首先,工作交接义务是很明确的。员工需要将手中的工作、相关资料、物品等移交给公司指定的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比如,销售人员要交接客户资料、未完成的订单等;技术人员要交接代码、项目文档等。 其次,保密义务也不容忽视。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接触到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即便离职,也有义务保守这些秘密,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 再者,竞业限制义务。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此外,员工还有诚信义务,要如实告知公司自己的工作情况,不能隐瞒重要信息。总之,离职期间员工的义务是多方面的,不仅仅局限于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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