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没有协议算违法吗


一房多卖即使没有协议,也可能算违法。 首先来说,房屋买卖过程中,协议(合同)并不是判断违法与否的唯一标准。从民事角度看,即使没有书面协议,如果买卖双方存在口头约定等事实买卖关系,出卖人一房多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从行政角度看,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没有协议,但只要存在一房多卖行为,就可能面临行政方面的处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卖方一房多卖是以非法占有购房者购房款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实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会受到刑事处罚。 在实际处理一房多卖纠纷时,如果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后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前买受人则只能主张债权请求权。要是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买卖合同,此时出卖人属于出卖他人之物,若未经追认或取得处分权,合同效力存在问题。 相关概念: 物权请求权:简单说就是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而请求特定相对人进行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比如房子所有权是你的,别人非法占有,你就有权利让他归还,这就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体现。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像买卖房屋合同成立后,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交房、协助办理过户等,这就是债权请求权。 无权处分:就是一个人没有权利去处分某样东西,却去进行了处分行为。比如房子不是某个人的,他却把房子卖了,这就是无权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