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签协议后钱不到位协议还有效吗?

之前受了工伤,和单位签了赔偿协议,可到了约定时间钱却一直没到账。心里特别不踏实,就想知道这协议在钱没到位的情况下还算不算数啊?是继续等着还是要采取点什么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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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签协议后钱不到位,协议仍然可能是有效的。 首先,从合同效力角度来说,只要工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就生效了,和钱有没有到位并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即使钱没给,只要协议本身合法合规,它就是有效的。比如双方自愿协商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且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这样的协议从合同成立角度看就是有效的。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在劳动者主张权利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虽然协议有效,但用人单位签了协议后未按照约定给钱,这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达成赔偿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款项。钱不到位违反了双方的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尝试与签订协议的对方(如用人单位等)进行沟通,提醒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了解未付款的原因,争取友好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支付款项,并可要求对方承担因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等损失。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对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欺诈: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其他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乘人之危: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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