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护单位财产免受侵害受伤属于工伤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遇到有人来抢夺单位财物,我上去阻拦结果受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也不了解后续该怎么处理。想问问像我这样因保护单位财产免受侵害而受伤,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呢?
展开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内因保护单位财产免受侵害而受伤的,算工伤。 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保护单位财产免受侵害而受伤,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一情形,所以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此外,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即使不完全符合第十四条的严格规定,但只要能证明与维护公共利益相关,也可能根据这一条款视同为工伤。 总之,因保护单位财产免受侵害受伤,大概率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由专门的工伤认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