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公摊面积太大,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算违约吗?
我最近看房子,发现实际公摊面积比预想的大很多。我担心不签合同会被开发商说是违约,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不签合同到底算不算违约,以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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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公摊面积太大,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不算违约。在签订合同之前,购房者处于缔约磋商阶段,享有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的权利,可以因为任何原因选择不签合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前已经交付了定金,根据定金罚则,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在没有完成签字等订立合同的程序前,合同尚未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关于公摊面积,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应当控制的范围。但如果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公摊系数范围,而实际公摊面积超出该范围,那么开发商可能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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