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开除刚签二年劳动合同但工作不到三个月的员工是否违法?
我和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才工作不到三个月,公司就无故把我开除了。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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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开除刚签二年劳动合同但工作不到三个月的员工,这种行为通常是违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劳动关系一旦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得以确立,就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就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层面,这涉及到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但题目中明确是“无故”开除,这显然不符合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而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些情形主要是基于劳动者自身能力、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也并非这里所说的“无故”。 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总之,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是违法的,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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