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务员离职带走客户是否违法?

我是一名业务员,最近打算离职去另一家公司。我和现在公司没有签竞业限制协议,但有些客户是我在工作期间努力发展来的,关系比较好。我想知道如果我离职后把这些客户带到新公司,这样做会不会违法呀,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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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务员离职带走客户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员工离职后私自带走客户,这就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次,如果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员工带走客户也是违法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像客户名单就属于经营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如果和员工签的《保密协议》中,已经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那么这一规定对员工就有约束力。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员工也有义务不予泄漏。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相关概念: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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