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职后单位未给工资是否合法?
我申请离职了,但是单位一直没给我发工资。我已经按照正常流程走了,也交接好了工作。我想知道单位这种申请离职未给工资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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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申请离职后单位未给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方式和不得拖欠工资的责任。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当劳动者申请离职,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立即结算并支付工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工资。比如,有些单位可能会以工作交接未完成等理由暂扣工资。然而,如果劳动者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合理的工作交接,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要是遇到申请离职后单位未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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