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不给结工资合法吗?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在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了,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给结工资合不合法啊?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维护权益,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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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不给结工资是不合法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重整”这个概念。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还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经营方案等,以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生机。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员工的工资属于职工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就表明,员工的工资是优先于其他一些普通债权得到清偿的。所以,企业以破产重整为由不给员工结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遇到企业破产重整不给结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将自己的工资列入清偿范围。另一方面,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追讨自己应得的工资。总之,员工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的工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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