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忘记申请不让补合法吗?
我之前加班的时候忘记申请了,现在找公司补申请,公司却以没申请为由不让补,我觉得自己加了班就该有相应的报酬,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以加班忘记申请为由不让补,这种做法不一定完全合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工资的概念。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确实存在加班事实,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不过,很多用人单位会制定关于加班审批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规定员工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认定为加班。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有效的,因为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事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员工忘记申请加班,用人单位就可以完全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加班了,比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工作成果等,即使没有事先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因为法律更注重的是实际的加班事实,而不是单纯的申请程序。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说明自己的加班情况,并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