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合法吗?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签合同,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那么雇主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且无需支付经济赔偿。例如,公司给出的新合同待遇与原合同相同甚至更好,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想续签,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劳动合同,那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待遇标准不应低于原有合同约定的待遇水平。若新待遇水平低于原待遇,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企业增加薪酬或者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倘若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提前至少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或者以发放相当于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来告知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的经济赔偿责任。例如,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合同到期后又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最后,如果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岗位上工作,用人单位没有异议的,视为重新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无故辞退员工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