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克扣工资发优惠券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公司没有全额发货币工资,而是扣了一部分工资,给发了优惠券。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公司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克扣工资
  • #工资支付
  • #优惠券
  • #劳动维权
  • #合法与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克扣工资发优惠券是不合法的。首先,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是说,工资的支付形式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货币,像人民币现金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货币形式发放。用优惠券来替代部分工资,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这一要求。 其次,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来看,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公司发放的优惠券往往会对消费的时间、范围等有诸多限制。比如可能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消费完,或者只能在特定的商家使用等,这就侵犯了劳动者作为消费者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 如果遇到公司克扣工资发优惠券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改正错误做法,补发被克扣的工资。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来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支付应得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受法律保护,面对不合理的克扣工资行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