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合法吗?
我现在正在休产假,但是单位却不给我发工资,说要等生育津贴下来再给。我不太明白这合理吗,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到底合不合法呢?我就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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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概念,一个是工资,另一个是生育津贴。工资就是我们平时工作获得的劳动报酬;生育津贴呢,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那么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期间的工资。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先不支付工资,等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给发工资就是不合法的。 所以,判断产假期间单位不给发工资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单位是否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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