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入职不满一年不做需向公司赔钱,这合理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没多久,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但公司说入职不满一年离职得赔钱。我不太明白这个规定合不合理,我又没给公司造成啥损失,咋就要赔钱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看待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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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入职不满一年离职是否需要向公司赔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离职,是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赔偿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为你提供了专业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而你在服务期未满时离职,那么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你在工作中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将其泄露,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 但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些法定情形,公司仅仅以入职不满一年离职为由要求你赔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如果沟通无果,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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