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上班不安全,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

我在公司上班,感觉工作环境很不安全,比如有些设备老化、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我担心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让公司给我赔偿?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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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上班时,如果存在不安全的情况,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安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必须提供的各种物质条件和安全措施。例如,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场所、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如果公司未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条件,导致员工面临明确的、现实的安全风险,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可能获得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工作环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防护设施缺失、有害物质超标等。 然而,如果所谓的“不安全”只是员工个人的主观感受,缺乏客观事实和证据支撑,那么可能无法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为法律强调的是客观存在的、能够被证实的不安全因素。 另外,在主张解除合同和赔偿时,员工需要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工作环境的不安全。例如现场照片,能够直观地显示出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没有防护栏、通风设备损坏等;检测报告,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关于工作环境中有害物质超标、噪音超标等方面的报告;公司的违规通知,如果相关部门曾对公司下达过关于安全问题的整改通知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这对于员工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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