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速运一年后才给交五险,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在跨越速运工作,公司说要一年后才给交五险。我不太懂这方面,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的权益有没有受到侵害,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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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五险”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劳动者正式入职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职工办理五险的相关登记手续并缴纳费用。 回到跨越速运一年后才给交五险这个情况,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为员工缴纳五险的时间。这种违法行为会对员工的权益造成多方面的损害。例如,在未缴纳五险期间,如果员工生病,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看病费用都得自己承担;若遭遇工伤,也不能通过工伤保险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这种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其违法行为,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自己补缴五险。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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