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行政诉讼书的范畴?
我和公司因为劳动关系有纠纷,想确认劳动关系。有人说要写行政诉讼书,可我不太确定。我就想知道确认劳动关系到底是不是通过行政诉讼书来处理呢?我不太懂法律流程,希望能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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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并不属于行政诉讼书所涵盖的范畴。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行政诉讼,简单来说,就是老百姓认为政府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这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管理另一方的行政隶属关系。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是处理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的解决,通常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委来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进行裁决。只有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 所以,当您想要确认劳动关系时,不能使用行政诉讼书,而应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先申请劳动仲裁,再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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