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司没买社保,起诉是否有效?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现在我想维护自己权益,不知道去法院起诉有没有用,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起诉能不能得到支持,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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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以前公司没有买社保起诉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处理途径。首先,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义务,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然而,关于起诉途径,对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争议,通常并不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员工遇到公司没买社保的情况,一般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由这些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比如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员工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例如,员工生病住院,因公司未缴纳医保无法报销医疗费用,员工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判决。综上所述,单纯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但因未买社保造成损失要求赔偿的起诉,是有可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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