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给员工买社保是否需要仲裁前置?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去处理这个事儿需不需要先经过仲裁这一步,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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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仲裁前置”这个概念。仲裁前置是指在处理某些纠纷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个程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单来说,就是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得先让仲裁机构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没给员工买社保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也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通过行政途径来解决,这种方式并不需要仲裁前置。 不过,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劳动争议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这种因社保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是需要仲裁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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