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是否要回公司上班三个月才会发放?

我休完产假了,公司说要回公司上班满三个月才给我发生育津贴。我不太理解,这生育津贴不是我应得的福利吗,为啥还要附加上班三个月的条件。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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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的本质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并没有提及生育津贴的发放需要以女职工回公司上班三个月作为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只要女职工符合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在生育后就有权按照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能自行设置额外的条件来限制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 如果公司以回公司上班三个月才发放生育津贴为由,拒绝按时发放,女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女职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发放生育津贴。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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