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需要给公司吗?
我休完产假上班后,公司说生育津贴要交回公司。我不太理解,生育津贴不是给我的补贴吗,为啥要给公司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生育津贴到底需不需要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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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通俗来讲,如果公司已经按照你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正常给你发放了产假期间的工资,并且发放的工资数额等于或者高于生育津贴数额,那么生育津贴可能就会归公司。这是因为生育津贴主要是为了保障你生育期间的收入,如果公司已经给了你足够的工资,生育津贴就不用再重复给你了。 然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发放产假工资,或者发放的工资数额低于生育津贴数额,那么生育津贴就应该归你所有,公司不能拿走。而且公司还需要将生育津贴与已发工资的差额补给你。比如,你的生育津贴是每月5000元,公司在你产假期间每月只给你发了3000元工资,那么公司就需要把每月少发的2000元补给你。所以,生育津贴是否要给公司,关键要看公司有没有给你正常发放产假工资以及发放的金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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