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一定要回去上班公司才给打吗?
我休完产假后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马上回公司上班,但是公司说生育津贴要等我回去上班才给打,我不太明白这是否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生育津贴是不是一定要回去上班公司才会给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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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从法律层面来看,生育津贴并不以女职工回公司上班作为发放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也就是说,只要女职工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比如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并且满足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长等要求,在生育后就有权享受生育津贴。公司应该按照规定将生育津贴发放给女职工,而不能以女职工不回公司上班为由拒绝发放。 如果公司以不回公司上班为由拒绝发放生育津贴,女职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依法发放。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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