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后开会算加班吗?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下班后开会通常是算加班的。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加班,简单讲就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人单位又额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情况。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下班后开会,意味着劳动者在原本应结束工作休息的时间,又被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属于延长了工作时间,所以一般算加班。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如果被认定为加班,加班费也有明确标准。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仲裁时,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相关概念: 标准工时制度:就是正常的每天工作固定时长,一周工作固定天数的工时安排方式。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以一定周期来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这个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有规定限制。 不定时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不固定,没有明确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