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要加班。最近发现公司给算的加班工资好像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的,感觉很少。想问问这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的做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呀?是普遍都这样,还是公司违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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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一般情况下是不合法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按照法律要求,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有不同情形。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资数额,那么就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这里需要注意哦,如果劳动合同里的工资项目分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要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来计发加班费,不能只拿其中一项,比如“基本工资”来计算。 要是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就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这里的实际工资就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不能算进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不同加班情形下,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应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像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不过在部分地区,如果有特别规定且劳动合同有相应合法约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可能是合法的。所以要具体看所在地区有没有这样的特殊规定 。 如果劳动者发现公司加班工资计算不合法,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 相关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照合法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其支付的最低限度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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