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在婚姻期间我父母给买了套房子。现在就想弄清楚,离婚后这套父母买的房子算我个人财产吗?还是要和对方分割?我挺担心自己权益受损的,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判断夫妻离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种情况下,该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说,小王在结婚前,其父母出资为他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依据上述解释的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所以当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时,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小张结婚后,其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小张名下,若无其他约定,这套房子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相反约定,该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举例来说,小李和小赵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李名下,假如小李父母出资70%,小赵父母出资30%,那么离婚时房子就按这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总之,判断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为个人财产,要结合出资时间、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