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结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孩子结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不动产登记情况就像是一种向社会公开的表示,明确了房子的所有者。相关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有体现。 其次,要是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剩余款项,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于该不动产属于婚后所得,而且夫妻另一方参与支付剩余款项,那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对于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然后,若父母只为子女购买不动产支付部分出资,且该不动产买卖合同签订在子女结婚后,那么该不动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一方父母出资所占总价款比例对应不动产的比例为子女一方个人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这是考虑到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以及中国现实国情,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高于借贷。 总之,法院在认定时,首先会适用法定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或双方所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再依照除外情形来认定是否为夫或妻一方所有。 相关概念: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就是法律规定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制度。 不动产:指的是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在这主要就是指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