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期房约定有效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我们有一套期房,想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归属。但我不太清楚这样的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后期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想了解下离婚协议中期房的约定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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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期房约定一般是有效的。首先得了解一下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分割等事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关于期房的约定是在夫妻双方都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同时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作出的,那么这个关于期房的约定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期房有其特殊性,因为期房的产权还没有完全取得。在实际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开发商方面的问题,导致房屋交付延迟,或是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等,这些都可能影响离婚协议中期房分割约定的执行。 为了尽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在把期房写进离婚协议时,要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好期房的具体情况。像是房屋所在位置、面积大小、购房款支付的实际情况等都要明确。还可以提前约定好,等期房取得产权之后,双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要是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的约定,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或者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概念: 期房:就是需要过几年才交房的房产类型,一般签订的是预售合同。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就是社会的一般利益,善良风俗就是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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