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预约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房东签了租赁预约合同,交了定金。但现在房东反悔不想租给我了,说预约合同不算数。我想知道这租赁预约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啊,我能不能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约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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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租赁预约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租赁预约合同。简单来说,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租赁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不同,本约合同是直接确定双方租赁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而预约合同是为了将来订立本约合同而签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这就为租赁预约合同的有效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判断租赁预约合同是否有效,要考虑几个关键因素。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双方都得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比如精神正常、达到法定年龄等。其次,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签订合同不是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进行的。最后,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只要满足这些条件,租赁预约合同就是有效的。 如果租赁预约合同有效,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房东反悔不想签订正式租赁合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比如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等。所以,当你遇到房东不履行租赁预约合同的情况时,是可以依据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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