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扣完是否合法?
我上个月工资发下来,发现全被扣完了。公司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我觉得他们的理由不充分。我想知道公司把我工资全扣完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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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扣完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如果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扣工资来赔偿损失,但不能把工资全部扣完。假设劳动者月工资是5000元,单位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而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合理依据就把工资全扣完,或者扣除比例超过规定,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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