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一个月是按最低工资算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没工作满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给我结算。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理,想知道工作未满一个月是不是就应该按最低工资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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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作未满一个月并不一定是按最低工资来计算工资的。工资的计算通常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合同中对工资的计算方式、数额等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并且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方式,那么即使工作未满一个月,也应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按照这个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意味着,劳动者付出了多少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而不是简单地按照最低工资来计算。只要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不过,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未满一个月的期间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正常劳动,比如请了很多天病假等,这种情况下工资的支付可能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如果公司随意将工作未满一个月的工资按最低工资计算,而没有合理依据,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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