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为工人岗位实际工作为管理岗位是否违法?
我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工人岗位,但入职后实际干的却是管理岗位的工作。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会不会侵犯我的权益,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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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签劳动合同为工人岗位,实际工作为管理岗位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劳动合同的本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中,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还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擅自将劳动者从合同约定的工人岗位调整到管理岗位,这种行为很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因为这实际上是单方面变更了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没有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不过,如果在实际情况中,劳动者接受了管理岗位的工作,并且在较长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默认同意岗位变更。但即便如此,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讲,用人单位还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所以,一般情况下,签劳动合同为工人岗位实际工作为管理岗位,若未经协商一致和书面变更,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或者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岗位变更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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