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规定某岗位不允许辞职是否合法?
我在国企的一个特定岗位工作,最近想辞职 ,可单位有规定这个岗位不允许辞职。我不太明白这合不合法,要是我坚持辞职会有什么后果?我就想弄清楚自己有没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这个规定能不能限制我。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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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国企规定某岗位不允许辞职一般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拥有辞职的权利,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体现。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就能够合法地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国企制定的岗位不允许辞职的规定,与上述法律规定相冲突。因为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权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中的合理流动,避免劳动者被过度束缚在某一个岗位或单位。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与国企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并且国企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那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的,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即便如此,违约金的数额也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有详细规定。
所以,如果国企单纯以岗位为由规定不允许辞职,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因此克扣工资、阻碍离职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 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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