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工作是否算就业?
我现在做的是临时性工作,干一天算一天钱那种。我不太确定这种临时性工作到底算不算就业,因为感觉和正式工作不太一样,也没有那些福利待遇。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临时性工作能不能算就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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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临时性工作通常是算就业的。就业,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通过一定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劳动或工作关系,并从中获得劳动报酬。临时性工作也符合这个基本特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将就业严格限定为长期的、固定的工作形式。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为就业。比如,《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临时性工作也可能存在多种形式,像兼职、小时工等。虽然临时性工作在稳定性、福利待遇等方面可能和长期固定工作有所不同,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就业的一种形式。比如很多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的兼职,就是临时性工作,这也属于就业的范畴。所以,临时性工作是算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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