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方面没有明确表示是否续签。我想了解下,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我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呢?另外,如果是我自己不想续签,又会是什么情况?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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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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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是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为用人单位作出贡献的一种补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度过一段经济困难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要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提出维持原来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等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拒绝了,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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