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该如何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到期后不续签可能有补偿,也可能没有,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有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依据的法律是什么,希望懂的人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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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时,补偿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不低于之前甚至更好的条件,是劳动者自身原因不愿意继续签约。 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则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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