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天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三天,今天突然被告知被辞退了。我想知道在这种入职时间这么短的情况下,被公司辞退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不太懂相关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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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判断入职三天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辞退原因来确定。 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情况。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入职三天内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迟到早退,或者在工作中故意破坏公司设备等,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将其辞退,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随意辞退劳动者,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过由于入职仅三天,工作年限较短,即使获得经济补偿,金额也相对较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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