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适应期被裁员是否有补偿?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适应期,结果公司说要裁员,把我裁掉了。我想知道这种在适应期就被裁员的情况,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啊?心里挺没底的,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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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适应期通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被裁员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过错在劳动者一方,所以用人单位有权利解除合同且不用给予补偿。 但要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随意在试用期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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