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厂里辞退员工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工厂做临时工,现在工厂说不要我了。我也没犯什么大错,就是正常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厂应不应该给我赔偿啊,我也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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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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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临时工厂里辞退员工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临时工”在法律层面的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法定称谓,与之相关的主要是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两种模式。 全日制用工是一种常见的用工形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常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必须有合法合理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则是一种相对灵活的用工形式,它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工厂辞退员工通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综上所述,临时工厂里辞退员工是否有赔偿,关键在于确定该用工属于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工厂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员工有权获得相应赔偿;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工厂辞退员工一般无需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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